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
掌上梅州讯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)》于11月27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,梅州为贯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,市校实现民主立法、园足AG超玩会入口开门立法,球发求意求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梅州人大官网和《梅州日报》刊发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,展促即日起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。进条见稿界
2018年,例草教育部批准我市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。案修2019年,改征教育部批准我市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“满天星”训练营建设,向社是开征全省唯一拥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和“满天星”训练营的地级市。目前,梅州全国还未有一部以足球运动为主题的市校AG超玩会入口法规,梅州作为“足球之乡”,园足校园足球工作底蕴深厚,球发求意求意开展校园足球立法,是对我市校园足球过去卓有成效工作的一次提炼总结,是对我市校园足球创新发展模式的一次探索尝试,也是对我市校园足球打造新时代发展样板的一次创新实验,将为梅州擦亮“足球之乡”金字招牌和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提供先行先试的示范。
市人大常委会将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列为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项目。条例草案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,在深入调研基础上,充分借鉴外省、外市先进做法研究制定。11月27日,条例草案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后,形成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,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。
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共计34条,分为总则、教育与普及、发展与提高、保障促进监督、法律责任和附则等,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校园足球工作的统筹规划、发展促进和监督管理等活动,在宣传引导、幼儿启蒙、学校责任、家长支持、学生参与、球队和竞赛体系、成长通道、文化建设、场地和师资保障等方面力求创新。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宝贵意见,可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(邮寄地址: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大道88号市人大402室,电子邮箱:mzrdfgw@163.com),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。
梅州日报记者:林德培
编辑:林仪
审核:张英昊
- ·南方新一轮较强降水开启 北方大风沙尘雷雨齐来袭
- ·代表建议“少查台账多看实效”,击中基层痛点引热议
- ·徐闻菠萝大量上市,欢迎全国采购商前来采购
- ·争做环保铁军!全国三八红旗手黄赟为绿美广东代言
- ·进一步提升看病就医获得感——从多组数据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
- ·既要跑,也要泡|清远城市旅游品牌宣传之亲情温泉
- ·全国人大代表秦英林:养猪业有4000亿元降本空间,未来可实现无豆养殖
- ·高质量发展 巾帼在行动——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“她”力量
- ·刷新纪录!端午假期首日广肇、广惠城际铁路发送旅客达13.7万人次
- ·廉江帮扶教师到广西融水民族高中参与对等跟岗交流
- ·营收破百亿!一道菜带给顺德的惊喜
- ·全国人大代表李小兰:把云浮的“产业梦”“机场梦”带上两会
- ·涉及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法公开征求意见
- ·“增城丝苗拍客”,你最钟意哪一个?
- ·视频|游清远连州,赏“花”样春天
- ·共绘绿美雷高画卷!广东省林业局发布“我在雷高有棵树”活动倡议